二、侨联章程相关知识
31、各级侨联实行什么会员制?
各级侨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凡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或经各级侨联批准成立的归侨、侨眷组织的联谊会、校友会、学会、协会、商会等团体,承认本章程,可成为所在地侨联的团体会员。县以下侨联可实行个人会员制。
32、各级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备什么身份?如何产生?
各级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归侨、侨眷身份,由各级侨联和其他有关方面经民主协商或者通过选举、特邀方式产生。各级侨联委员会由同级归侨、侨眷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名单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33、各级侨联可以设立荣誉职务吗?
各级侨联可以设立荣誉职务。
34、对设立地方侨联组织有什么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可以按本章程规定成立地方侨联组织。在归侨、侨眷较多的村、镇、市区的街道、社区、机关、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可以成立基层侨联组织。
基层侨联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有条件的基层侨联应当设立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干部,保障工作经费。上级侨联应当加强对基层侨联组织建设的指导。
35、地方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地方侨联全体委员会召开有什么规定?
地方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由上一届地方侨联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者推迟召开。
地方归侨、侨眷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地方侨联委员会贯彻执行地方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地方侨联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常务委员会负责召集。
地方侨联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
36、侨联委员会每届任期多长时间?
地方各级侨联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在地方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提前或者推迟召开时,其任期相应缩短或者延长。
37、侨联委员应当具备什么身份?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应当具备什么身份才能担任?
地方各级侨联委员会委员应当具有归侨、侨眷身份。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应当由归侨、侨眷担任,其候选人名单须征求上一级侨联的意见,选举结果报上一级侨联备案。
38、主席办公会议一般由哪些人组成?
主席会议由主席和副主席、秘书长组成,由主席负责召集。
专职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办公会议,处理日常工作;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定主席办公会议组成人员。主席办公会议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副秘书长。
39、各级侨联组织受谁领导?享受什么待遇?
地方各级侨联受同级党委领导,接受上一级侨联的指导,享受同级人民团体待遇。地方侨联选举产生的主要领导成员实行届别任期制;其职务如在任期内变动,应当提交本届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上一级侨联组织意见。
40、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委员、常务委员召开时出席人数有什么规定?
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必须有应出席会议过半数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有应出席会议过半数成员的同意,才可以通过决议。
41、补选、增选、卸免或者罢免委员、常务委员有什么规定?
侨联委员会全体会议必要时可以补选、增选、卸免或者罢免委员、常务委员,但增选名额不得超过本届委员总数的五分之一。委员的补选、增选、卸免和罢免,授权常务委员会会议审定。常务委员的补选、增选、卸免和罢免,由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
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中的专职侨联干部退休或离任后,其委员、常委职务按程序及时卸免。
42、侨联常务委员由哪些人员组成?
地方各级侨联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及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席会议负责召集。
43、地方各级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地方各级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本级侨联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级侨联的工作任务;
三、选举本级侨联委员会;
四、制定、修改本级侨联的工作细则;
五、根据需要,聘请海内外热心侨联事业的社会著名人士担任本级侨联荣誉职务;
六、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七、决定本级侨联其他重要事项。
44、侨联的经费来源有什么规定?
中国侨联和地方各级侨联的经费来源:
一、侨联的行政经费、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经费由同级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和工作需要逐步增加;
二、侨联兴办企业、事业的收益;
三、海内外人士和单位的捐赠。
45、侨联资产包括哪些?如何管理?
侨联资产包括国家拨给的动产和不动产、侨联接受海内外人士和单位捐赠的财物、侨联在所属企事业拥有的资产。各级侨联应当依法管理、使用、保护所拥有的资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未经批准,不得任意调拨。
46、中国侨联会徽如何组成?象征什么?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会徽由五枚相连的黄色心形环绕红五角星图案和中国侨联的中英文全称组成。象征五大洲侨胞心向祖国,侨联联系和团结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中国侨联会徽按照规定使用。